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教师 400名。其中,高中教师 100名,初中教师 80名,小学教师 200名,幼儿教师 2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本次招聘对象主要是指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其中:招聘高中教师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聘初中教师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聘小学教师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招聘幼儿教师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幼儿师范院校的毕业生。
2、鉴于我县农村小学和幼儿教育工作环境及生活条件限制,小学和幼儿教师仅限淮阳籍的考生报考。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2、具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按照教师资格证上的专业要求,具有高中教学资格的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对应专业的招聘岗位;具有初中教学资格的考生,报考初中阶段对应专业的招聘岗位;具有小学教学资格的考生,报考小学阶段的招聘岗位;具有幼儿教学资格的考生,报考幼儿教育阶段对应的招聘岗位。个别依第二学历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报考时找不到对应岗位时,可按照第一学历报考对应的教学岗位。
4、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3年7月25日09:00至7月29日18: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点击“淮阳县2013年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名者可在报名后2日内到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附合其他岗位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4、网上缴费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应及时缴费,最迟不得超过7月31日18:00通过周口人事考试网缴纳报名考务费共计60元/人(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行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3年8月7日09:00至8月10日09:00期间自行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6、报考人员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毕业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同专业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自愿选择参加笔试,但二者只能选其一,在报名时一次确认。免笔试研究生必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张免冠照片到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现场报名。
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村任职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7月31日18:00前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8、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报名考务费不再退还。
9、已取得“特岗教师”招聘资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不得参加此次招聘报考。
五、考试
(一)笔试
1、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测试,主要考试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改革、教师职业道德等。幼儿教师考试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中小学教师统一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试卷,幼儿教师单独幼儿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试卷。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2、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场组织按照高考标准要求。封闭考场,安装屏蔽仪,使用金属探测器并全程监控。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 加分),分学段、学科按拟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硕士研究生不受该比例限制,面试名额单列)。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笔试准考证到淮阳县行政服务大厅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其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同职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2、所有面试人选的面试顺序抽签确定,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含5分钟专业技能展示。
3、面试实行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随即抽取所报考学段专业的课程。
4、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从外地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委分成若干小组,现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
5、面试实行监督员制度,实施全程监督。
6、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不再递补。
(二)考核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由县人社局、教体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考核组,主要考核: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由学校(单位、行政村、街道等)及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二是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审查把关,并与报名表进行再次核对,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2、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核与审批
(一)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二)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报到、调动手续。
(三)聘用单位的确定,由县教体局依据所报职位及岗位余缺情况,统一安置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试用期1年。上岗前,接受初任培训,具体事宜由县教体局安排。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方案由淮阳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该领导小组另行公布。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394- 2664816
县教体局0394- 2661535
投诉电话:县监察局0394- 2664812
民生热线0394-- 2712345
淮阳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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