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体检前两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参检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在带队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
4、参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请交带队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携带通讯工具者,无论是否使用均以作弊论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5、参检人员不得向体检医生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和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体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6、参检人员可对体检组织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有不规范操作或徇私舞弊行为,须当场如实向监督人员反应。参检人员之间也要加强互相监督。
7、实验室有关项目(尿常规、血常规、血生化等)可以复检一次,其它项目如血压、视力、听力等项目均当场复检,复检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8、体检结束后,请参检人员在体检当日17∶30前不要离开淮安市区,17∶30以后没有接到通知可以离开。
9、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及时公布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栏”。
10、体检医院负责接受被体检者的咨询并负责对体检结果进行解释。
更多信息请查看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