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并人社发〔2012〕33号和并人社发〔2013〕43号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拟招聘部分中小学教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教职人员岗位条件的毕业生和非本区在职人员。
三、招聘名额
城区小学教师79名,农村小学教师33名;城区中学教师24名,农村中学教师14名;会计人员10名。合计16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迎泽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人员岗位表》(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公共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甘于奉献,责任心强,能服从工作安排。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二)教师岗位条件
1.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太原市户口(截止2013年7月24日前具有太原市户口或太原市生源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大学本科以上,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应在2013年9月1日前提供。
2.在职教师须从教三年以上,太原市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名时须经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3.聘用制干部、本区在职教师、在校学生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非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4.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学科要与应聘学科相一致。
(三)会计岗位条件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太原市户口,第一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并具有会计资格证。
五、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yingze.gov.cn)、区教育局大厅及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yzjyedu.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26日
报名地点:太原市迎泽区迎泽街小学(新南四条12号)
联系电话:0351-415943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从网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并打印的《迎泽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
2.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会计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考生还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当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应当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4.近期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应聘人员根据拟聘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如实提供个人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6.考务费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90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报名人数不达招聘人数的4倍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本学科招聘名额。岗位取消后,原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
考生于8月9日凭二代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迎泽区教育局2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150分钟。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理论知识和学科知识。公共理论知识含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科知识含本学科初中、高中基础知识及教材教法等。
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以学科知识为主。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于一周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前再次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空讲+答辩”的形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会计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测试考生从事会计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以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和综合应变能力。
面试具体安排网上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确定笔试成绩高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答辩。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核
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计划生育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的情况,将在区政府大厅、区教育局大厅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所空岗位进行聘用,并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迎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人员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招聘方案的制定、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351-8285652。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太原市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原市迎泽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迎泽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太原市迎泽区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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