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关于2013年度执业药师报考条件的说明
2013-07-13来源:锦州市人事信息网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7月15日,报考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根据省人社厅职称部门和省人事考试部门对执业药师报考政策的解释,医学、护理专业不属于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

2013年度锦州市执业药师资格审查严格执行省考试部门的要求,医学、护理专业不满足报考条件,不予报名。

特此说明

锦州市人社局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 2013年执行药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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