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保山市法检系统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
2013-07-12来源: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关于2013年保山市法检系统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13年保山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7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资格复审地点: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市人民检察院旁)。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由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7月24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市人民检察院旁)。

考生须按照规定携带身份证、《资格复审确认表》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

(一)司法工作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模拟法庭控辩)方式。其规则是: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二)非司法工作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注意事项

(一)各位考生要认真及时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相关安排。

(二)请各位考生按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三)若非面试组织单位的原因,考生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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