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网上缴费。
(一)所有考生须在2013年7月1日9:00~7月15日16:00(逾期不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100Kb以内,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二)首次报考“考全科”和“免二科”的人员(除曾经参加过2011或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之外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首次报考图标,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盖章)后,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10日~16日(双休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者将《资格考试报名表》交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工作人员。
(三)曾经参加过2011或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全科”或“免二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凭档案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须经报名点审核通过),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留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但须在规定的时间缴费确认。
(四)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7月1日13:00~7月17日24:00。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网上做资格审查与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考生可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请考生务必打印报名表备查。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汉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五)2013年10月14日9:00至10月20日14:00,考生可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科目、时间、报名条件等具体要求,请查看本网站“考试政策”栏武汉市职改办《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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