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河市孙吴县中心幼儿园招聘教师方案
2013-07-11来源:孙吴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县新建的中心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幼儿教育工作规范、健康、快速的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中心幼儿园面向孙吴县公开招聘教师,为严把幼儿园教师进入关,规范招聘幼儿园教师程序,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孙吴县中心幼儿园为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教育体育局。孙吴县中心幼儿园职责、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是17名,岗位是幼儿教师。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具有孙吴户籍并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传染病或精神疾病患者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幼儿教育专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干部身份,胜任幼儿教育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现场填写《孙吴县中心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特殊情况,经孙吴县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2013年7月26日

报名地址:孙吴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

联系人:刘志福赵常福电话:8429058 8425968

孙吴县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总成绩。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有关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当天公布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技巧占30%、教学活动组织占70%。应聘者抽签确定并准备相关内容,评委当场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见准考证。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孙吴县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核

考核将通过对本人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孙吴县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选,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sunwu.gov.cn/)的‘部门动态’栏目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组织领导

组长:袁强县政府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艳梅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皮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广云县政府编制委员会副主任

杨波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立权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公室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具体工作。

十、本方案由孙吴县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孙吴县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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