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职改办〔2013〕25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3〕25号文)要求,经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商定,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2013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2日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3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2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10月13日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以上两种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考试大纲》。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2013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考试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均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
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现场缴费。
(一)所有考生须在2013年7月1日9:00~7月10日16:00(逾期不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考区”栏目选择武汉),上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内,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二)首次报考的人员和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首次报考图标,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盖章)后,于2013年7月10日~11日持有关证件(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工作经历证明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经纪工作经历证明,附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进行现场审查资格、缴费。
(三)已参加过报考全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于2013年7月1日~7月11日(双休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确认并缴费。
无上网条件者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借用设备报名。
五、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报名费每人15元。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2〕2546号文件规定,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2013年10月8日~13日,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请与湖北标苑建筑书店联系,联系电话:87813802;或登录《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hbzfhcxjst.gov.cn)查询。
六、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whrsj.gov.cn);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www.whfg.gov.cn);
武汉市房地产估价协会网(www.wreaa.com);
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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