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05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网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扩大选人范围,提高新进人员素质,促进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关于报送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的通知》(宝市人社发[2013]3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为宝鸡市计算机审计信息中心等36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大中专院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2013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6、年龄截至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7、限宝鸡户籍或宝鸡生源。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宝鸡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baoji.gov.cn/)、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jrs.gov.cn/)、宝鸡日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考生携带毕业证(应届生凭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四张,符合报名条件者当场发放并填写报名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聘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现场交纳100元考试费,贫困考生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免交考试费。考生凭收费票据(或贫困证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5日—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宝鸡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宝鸡市石坝河十字正南方,市内乘坐8路、17路、28路、20路、41路、61路、33路石坝河站下车)。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科目均为百分制。

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学、职业道德、公文与论文写作、文史知识、科技常识、环境保护、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有关2013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②、专业科目考试: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招聘单位有:宝鸡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宝鸡市人防通信站、宝鸡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宝鸡市体育运动学校、宝鸡市勘察测绘院。专业科目考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

2、面试: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时,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用人单位急需引进此类专业人才,须经主管部门申报,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该岗位招聘工作可继续进行,但该岗位应聘者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四)体检: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

体检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着,加试面试。体检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五)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应聘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其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以下环节。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1、应届生持报到证;2、往届生持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3、已就业人员持原单位介绍信),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宝鸡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被聘人员凭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故空缺的岗位,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程序补充聘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待遇: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与地点等公开招聘其他环节信息将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不再电话告知考生,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2、应聘陇县事业单位的,只参加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公开招聘面试及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公开招聘其他环节由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917-3260181

报名现场咨询电话:0917-3309276

2013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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