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直各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转发<关于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烟人考函〔2013〕24号)文件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方式
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6月25日9∶00至7月15日16∶00;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6月27日9∶00至7月17日16∶00。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2013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凡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政策与制度》科目。
三、资格审核工作
审核时间:7月11日9:00至7月16日16:00(周末除外)。审核地点: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龙口市东城区通海路39号,联系电话:8502105)。
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免试申请表一份。
各单位请将应试人员各类资料装订一并报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分别按照《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163号)和《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3〕70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每人每科70元。
(三)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和青岛市。
(五)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10月7日至13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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