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乡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公告
2013-07-01来源: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网

依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并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牧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牧野区区属学校(全供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30人。

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2013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新乡市户籍且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其中:现仍在牧野区工作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牧野区任职满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 日以后出生);大学生村干部、 “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贫困县大学生年龄放宽到1977年7月1日后出生);

(5)报考人员需具备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

(6)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7)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6月24日,在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至7月7日,每天上午8:00到11:0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新乡市牧野区人社局621房间(牧野区政府院内6号楼2楼)。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大学生村干部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在牧野区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经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5张。《2013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需提前从牧野区政府网站“文件下载”中下载,A4纸打印),缴纳考务费72元。农村特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须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特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名者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报名处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4、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3年7月15日至16日带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3年7月18日9:00至11:00笔试。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2科,满分100分。职业能力测验(25分)主要测查应试者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四个部分。综合知识(50分)包括政治、经济、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实践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材料作文(25分),即给定材料,按要求作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新乡市实际,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新乡市牧野区生源),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新乡市牧野区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新乡市牧野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10分。上述人员须在报名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方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录用名单公示后因自动弃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岗位需要和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办理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的,最晚不得超过2013年11月底。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尚未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4、聘用人员上岗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工作。

咨询电话:3069078

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其它信息,将及时在牧野区政府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注意查询。

2013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一览表

2013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2013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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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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