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测绘学院是我国测绘科技和教育事业的著名学府,是一个集测绘工程(工程与工业测量、大地测量与空间定位、航天航空测绘、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工程、城市空间信息工程)、地球物理学、导航工程于一体的理工科学院,是全国高等学校测绘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学院立足测绘科学与技术发展前沿,综合办学实力强,人才培养质量高,拥有国家级信息化测绘人才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工程实践中心,对我国测绘教育和科技的发展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和辐射性。被国际测绘界誉为“测绘教育之都”。
现有教职员工119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名,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名,楚天学者特聘教授1名,珞珈学者特聘教授3名,珞珈青年学者2名,教授30人,博士生导师47人,副教授27人。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工程人才第一、第二层次人选;1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在校博士生200人、硕士生600余人 、本科生1700余人,函授生3600余人。
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1个湖北省重点学科(固体地球物理学), 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固体地球物理学),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城市空间信息工程、固体地球物理学),3个学士学位授权点(地球物理学、测绘工程、导航工程),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排名一直保持全国第一,地球物理学学科2012年排名并列全国第一。
学院设有3个系(测绘工程系、导航工程系、地球物理系),5个研究所(航空航天测绘研究所、空间信息工程研究所、测量工程研究所组成,地球物理大地测量研究所、空间定位与导航工程研究所),1个国家级测绘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测绘实验教学中心),3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地球空间环境与大地测量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地球物理大地测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精密工程与工业测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国际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服务组织(IGS)永久性卫星跟踪站,武汉大学灾害监测与防治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学院近几年承担973、863高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工程项目等400多项,并有多项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几十项研究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学院以物理大地测量学、卫星大地测量学、地球物理大地测量学、精密工程测量、工程形变与灾害预报、遥感信息学和图象工程学等7个主要研究领域为学科发展重点方向,取得了一大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测绘科技与教学成果,为我国测绘教育事业和测绘科技的发展、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已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综合性测绘学院。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师资博士后和固定编制教师;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导航工程、地球物理学;
博士毕业生选聘后原则上进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纳入师资博士后项目,通过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并达到选聘单位所要求的教师条件者,可聘为固定编制教师。
优秀博士后出站人员和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可直接选聘为固定编制教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岁;出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团队合作、追求卓越等科学精神;
2.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有一年出国经历的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优先;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
4.有发展潜力,所从事的研究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持续性。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材料
a.个人申请(可通过电子文档或纸质投递);
b.学习及工作简历;
c.代表性论文(含SCI、EI、CSSCI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科研项目、专利和获奖情况;
2.初审及面试准备
学院初审合格后,联系面试。面试前,需提供以下材料:
a.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b.论文及科研成果发表复印件;
c.不少于三位校外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人需出具单位在职证明。
3.面试安排
学院安排试讲或专题报告会形式。用人单位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
4.面试符合条件并按招聘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学院上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说明
1.有意者可随时投递申请和简历,无时间限制;
2.录用后有关待遇按武汉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条件按学院教师待遇提供;
3.联系人:沈老师(027)68778808 李老师(027)68778401 电子邮箱:xli@sgg.whu.edu.cn
热诚欢迎优秀青年才俊加盟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
测绘学院招聘教师流程
筛选简历(人事秘书协助研究所所长挑选合适人选)
通知面试(人事秘书发出教学面试通知)
教学基本功面试(研究所组织对合适人选进行教学试讲;面试通过者,人事秘书发出综合面试通知)
综合面试(学院组织对合适人选进行综合面试并排序)
学院意见(根据申请者岗位,分别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委员会会议、党政联席会初步确定拟聘人选职务、编内教师、师资博士后等)
上报学校人事部门(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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