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条件,急
2009-07-22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今年定向招考有个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法院、公安、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另须具备以下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68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8千克,女性身高在158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3千克。

请问老师,上面说的是法院人民警察职位的、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还是只是说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要符合身体视力等的条件?我报考基层法院,但我近视,300度,能报考吗?谢谢老师了!

回复:你从哪里复制过来的?《2009年云南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中关于体检的原文如下:

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安人民警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及云南省公安厅下发的相应规定进行体检。报考监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根据我省实际,我省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和监狱人民警察岗位的身体条件放宽为: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视力,本科生为4.6(0.4)以上、大专和中专生为4.8(0.6)以上。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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