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地震分析预报中心招聘公告
2009-07-20来源:昆明市防震减灾局

一、昆明市地震分析预报中心情况简介

昆明市地震分析预报中心是昆明市防震减灾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在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昆明市市政府大院内,主要工作为:负责昆明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昆明市地震监测和地震分析预报工作以及昆明市防震减灾系统地震监测设备、网络维护等工作。

二、拟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昆明市地震分析预报中心拟招聘工作人员二名。

具体工作岗位为:地震分析预报岗位一人      地震监测岗位一人。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有学位);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岗位所需条件
   
地震监测岗位:
   
(1)所学专业为计算机软件及相关专业;
   
(2)熟练掌握两种以上计算机编程语言和熟悉一种主流数据库的开发设计;
   
(3)具备一定的电子设备维修调试实际动手能力;
   
(4)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身体健康,富有责任心和上进心。
   
地震分析预报岗位:
  
(1)所学专业为地球物理、地震、地质及其它相关专业。
  
(2)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
  
(3)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身体健康,富有责任心和上进心。
   
三、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学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07年—2009年三年未就业毕业生)。
   
四、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7日—8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
   
2、报名地点: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办公室(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一号楼13楼8号)
   
3、报名联系人: 黄晓秋        电话:3122934
   
4、报名时应提供报名表3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简章和报名所需表格可在昆明信息港、昆明人事网、昆明人才网下载)。

5、昆明市防震减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接受其报名。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6、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考试时间为2009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成绩为60分。

笔试成绩在及格分以上的,分数由高至低排列,按报考岗位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岗位的人数低于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思维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与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操作。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
   
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由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在昆明信息港、昆明人事网、昆明人才网和本单位公布。自公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昆明市防震减灾局申请查分。
   
六、考核及体检
   
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经公示无异议的,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体检由市防震减灾局指定在符合体检要求的省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经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昆明信息港、昆明人事网、昆明人才网和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经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审核同意后,报昆明市人事局核准。由昆明市防震减灾局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可由招聘单位从本岗位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拟聘人员已被其他单位录用的。
   
八、监督与举报
   
招聘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群众在招聘工作中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可向昆明市人事局、昆明市防震减灾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昆明市人事局(电话:3160874)
             
昆明市防震减灾局(电话:3124330)。
   
九、未尽事宜请与昆明市防震减灾局联系。

昆明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

昆明市防震减灾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