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基层卫生院院长队伍,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推进卫生人事制度改革,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内公推公选乡镇卫生院院长。
一、公推公选的职位、名额
丁集中心卫生院院长1名。
二、公推公选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熟悉医院管理,具有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3.年龄在45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基层医疗单位2年以上正职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副职工作经历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三、公推公选的范围
淮阴区卫生系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公推公选的程序及方法
1.宣传发动2013年6月20日—6月22日在全区卫生系统内宣传动员。
2.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符合条件者,填写《淮阴区卫生系统公推公选丁集中心卫生院院长个人自荐表》或《淮阴区卫生系统公推公选丁集中心卫生院院长组织推荐表》,请从卫生局网站下载,于6月23日—6月24日携带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到区卫生局人事科报名。
3.资格审查6月25日局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民主推荐6月26日上午局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局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和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推荐,按得票从高到低确定前10名参加面试人员。
5.面试6月26日下午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公选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前3名作为考察对象。
6.考察6月27日上午确定人选后进行组织考察,如考察中有反映问题,且影响任职的,经研究后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7.党委票决6月27日下午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由局党委会票决院长人选,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卫生局党委按照组织程序任命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8.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不合格,回原工作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回避制度
公推公选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公推公选纪律,坚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整个公推公选过程在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淮阴区委组织部:0517-84997699
淮阴区纪委:0517-84997707
淮阴区卫生局:0517-808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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