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港市选聘大学生村官体检考生须知
2013-06-20来源:贵港党建网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免笔试考生除外)、身份证(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其他有效证件),于2013年6月20日上午7:15前到市行政中心人大办公楼(面向行政中心右侧停车场)外报到,分组集中。

二、考生在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等物品主动交给本组体检引导员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或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四、考生按要求在《体检表》如实填写相应项目(体检表第1页“请本人如实详细填写下列项目”项),填写完毕后交给本组引导员。注意不能填写本人的姓名等个人信息。

五、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组,抽血前暂不吃早餐;抽血后,由引导员统一组织本组人员吃早餐。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宣布解散后才能离开。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七、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或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九、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十、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十一、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十二、体检结果将于2013年6月25日在贵港党建网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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