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南华县2013年特岗 考试公告
2013-06-19来源:南华县教育局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3〕28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3]30号)精神,现将我县特设岗位教师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学校 招聘岗位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信息技术
一街中心学校 1 1   1 3
罗武庄中心学校 1   1   2
红土坡中心学校 1 1   1 3
五顶山中心学校 1 1 1   3
马街中心学校 2 2 1  1 6
兔街中心学校 1 1   1 3
合计 7 6 3 4 20

二、考试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1、报考语文、数学专业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英语、信息技术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3年6月16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

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http://www.ynjy.cn)下载《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一式2份;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于现场报名时提交。

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时间:2013年6月21日-6月23日。报名地点:南华县教师进修学校。现场报名所需材料: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普通话等级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南华县教育局负责具体发放。

发放时间:2013年7月18日—19日。

发放地点:南华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笔试其他事项

 1、总体安排。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和考务工作。笔试工作各环节均严格参照普通高考的各项要求执行。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科目: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3个学科参加笔试,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南华县民族中学。

(六)面试、体检和聘用

1、面试。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招考岗位只有1人报考,则按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面试前一星期,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则按照本县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南华县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技能,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2、体检:县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和考试成绩向省特岗办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单,省特岗办根据原下达的指标批准拟聘用人员名单,县特岗办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3、审批及聘用

考试、体检、政审结束后,按招考具体岗位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报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三、其他事项

1、报考者的《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必须有学院(系)(应届生)或档案托管单位(往届生)资格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违纪者按高考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3、在整个招考过程中,报名、领证、考试及其他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考试、录取工作在云南省特岗办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并自觉接受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联系单位及电话:南华县教育局   0878—7213485

南华县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 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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