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09年特岗教师考试二号公告
2009-07-17来源:昭通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2009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报考免笔试岗位的,报名时间延长到2009年7月5日止。本科生报考免笔试岗位者,无须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昭通市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考试公告》(一号)上第五条“领取准考证时间”改为“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三、面试准考证由各县、区教育局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制作。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面试有关事宜请考生直接与相关县、区教育局联系,面试时间初定为2009年8月上旬至中旬,请考生注意相关县、区的网络、电视或纸质公告。各县、区教育局联系电话:

昭阳区0870—2129441,联系人:杨立俭;

鲁甸县0870—8121594,联系人:虎发孝;

巧家县0870—7121042,联系人:邹开银;

盐津县0870—6621022,联系人:王世生;

大关县0870—5621204,联系人:周洪;

永善县0870—4122517,联系人:张世恒;

镇雄县0870—3120050,联系人:成忠国、申云东;

彝良县0870—5120485,联系人:张登书;

威信县0870—6121652,联系人:江潞先。

四、考生进入面试时,须交验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验原件、收复印件);考生若被用人单位初选,还须交验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未按时交验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或初选资格。

五、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证件若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属于招聘单位对应学科岗位设置的,一切责任自负。若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证件等蒙骗招聘单位的,取消报考资格及录用资格。

六、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按各县区公布的面试时间参加面试,否则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七、属电大、脱产等难以确定其是否属于普通高校全日制的毕业生,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持学校出据的证明才能参与面试(证明上需明确说明该学生本人是属于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八、请考生注意查阅网上关于我市特岗 工作的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昭通市“特岗计划”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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