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部门,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3日上午 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1年8月)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大学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三)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在《暂行规定》发布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报名条件中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之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底。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二)审批手续办理
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资料下载”快捷按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四、考场设置
我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报名时间、办法及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7月15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负责本人资格审查的考试机构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考考区。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其他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或绥中县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7日。
(3)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确认。
3、现场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和科目免试申请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到省、市或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市或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4、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9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26日-10月13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六、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考务费为每科50元。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考区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七、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各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和主观题混合试卷。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在应试时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成绩管理
(一)2014年1月以后,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参加考试人员须在考试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九、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新版《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十、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各地可集中证订(附件2)。
十一、其他
我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考务咨询电话: 024-23447330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3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附件: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
二○一三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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