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聊城市报考市县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考生体能素质测评注意事项
2013-06-13来源: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为保证体能素质测评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体测前锻炼要适当,防止意外受伤。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确定能否参加体测。

2、体能素质测评必须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测时,请带好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备查。

3、测试前请耐心等候,不得随意离开等候场地,需要离队的,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4、请勿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

5、请着运动装、穿运动鞋,体测前做好准备工作,体测时注意安全,避免意外受伤。

6、测评项目及标准:

男: 10米×4往返跑 1000米跑 纵跳摸高

女: 10米×4往返跑  800米跑纵跳摸高

具体项目和标准详见《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7、测评次数: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2012】1号)规定: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8、自觉遵守体测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体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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