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2013-06-09来源: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为了加强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学院公开招聘补充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专任教师16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1。

2、临床医技人员18名,临床护理人员13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确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高职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严以律己、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及责任感;

6、招聘岗位没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后出生)。

7、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以来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我省基层实施振兴计划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试讲(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ngluo.gov.cn)和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lzyjsxy.com/www.slzy.edu.cn)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①时间:6月6日—6月10日,共计5天,逾期不再受理。

②地点: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图书楼1楼)。

2、报名所需资料: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内)以及就业报到证。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有相关人事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所有人员须提供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4张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

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任何纠纷与此次招聘无关。

3、岗位招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3比例,部分紧缺岗位(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等医学类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1:2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最低比例的,取消或消减招录计划。

(三)考核步骤:

1、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考核工作分为笔试、试讲两个环节。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最低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笔试成绩按50%比例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试讲:

参加试讲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试讲。试讲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不得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试讲人员的平均成绩,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试讲成绩按50%比例计入最终成绩。试讲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本次公开招聘临床医技、临床护理考核工作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临床医技和护理专业知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最低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笔试成绩按50%比例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面试。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试讲人员的平均成绩,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成绩按50%比例计入最终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专任教师根据笔试、试讲成绩各占50%计算最终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临床医护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最终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由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ngluo.gov.cn)和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lzyjsxy.com/www.slzy.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经批准后,由市人社局向聘用人员统一下发《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该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手续。学院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陕人发〔2006〕19号)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六、待遇:

应聘人员享受应聘岗位所在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编制同岗位工作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 :0914-2312766

监督举报电话:0914-2335508

附表1:《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职位表》

附表2:《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医护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5月3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 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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