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衡水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通知
2013-06-09来源: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房管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4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我市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2、13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 6月7日至6月27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各市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6月27日前打印报名表。

各市房管局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结束后将审查情况按附件3格式形成Excel电子文档,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备案。

报考人员报考时持打印的报名表(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学位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3,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市房管局汇总后于2013年6月28日到人力资源大厦803房间现场审核及缴费。

三、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①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二)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四、考试管理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其他应试科目。

2013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济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济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五、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7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根据计价格[2002]2546号、发改价格〔2012〕328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99元

附件:

1、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doc

2、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doc

3、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doc

《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doc》《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doc》《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doc》来源于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6月5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衡水职称考试中心

2013年6月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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