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鞍山市工会公工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3-06-06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1、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每个遴选职位,都有相应的资格条件要求。因此,考生在报考时,在符合遴选公告中规定的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详细阅读遴选职位规定的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根据个人基本条件来选择报考职位,不要盲目报考。对于资格条件要求把握不准或不清楚的,应及时咨询遴选单位。本次报考,资历评价前要根据个人档案记载进行资格确认,如果考生填报了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的职位,将取消笔试成绩和进入遴选下一环节的资格。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答: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符合下列条件人员,且已登记备案的担任科级副职以下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可以报考:①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人员;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③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人员;④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⑤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⑥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暂不列入报考范围。

3、此次公开遴选,我省直属机构、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和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是否可以报考?

答:中央国家机关驻我省直属机构、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和监狱、劳教系统的市以下机关及省直各监狱、劳教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担任科级副职以下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4、报考人员年龄怎么计算?

答:3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3年以上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经历怎么解释?

答:3年以上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3年6月30日,报考者取得公务员身份后,在机关(参公单位)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1年可以计入工作年限。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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