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贸易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3-06-06来源:21世纪人才网

上海市贸易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学校占地面积60余亩,有普陀、杨浦两个校区。拥有国际商务、焙烤两个上海市开放实训中心及现代物流国家实训基地、电子商务实训室、智能化图书馆等先进的教学设施。

为推动学校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有较强的责任感与职业道德,热爱教学,为人师表;沟通能力强,普通话良好;身心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年龄:45周岁以下。

4、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有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有职业学校教学经验优先;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优先。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 需求人数 岗位要求
国际商务/国际物流专业教师 1人 国际贸易或国际物流等相关专业
电子通讯工程专业教师 2人 电子通讯工程等相关专业
语文教师 2人 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心理学教师 2人 心理学相关专业,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资质
艺术教育教师 1人 艺术教育相关专业(音乐舞蹈方向)
体育教师 1人 体育相关专业
文化宣传主管 1人 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共计 10人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用邮寄报名方式,请根据所应聘的岗位将信函寄至: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43号上海市贸易学校人保科,并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岗位(邮编200092)或电子邮件发送至shsmyxx2013@126.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上海市贸易学校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考试。

3、考核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主要根据学科特点组织笔试或面试和试讲,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和职业性格测试等,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试讲须进入课堂实践讲课,并依据专业教师能力要求、评价标准及对参加教学试讲人员试讲测试情况做出评价。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由学校根据岗位特点组织笔试或面试或实际操作等方式。

4、身体检查

学校将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将检查报告送贸易学校办公室。

5、考察

由上海市贸易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 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65982277*2522

监督电话:021-62876948

上海市贸易学校

二〇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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