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泉州市海滨街道公开招录治安巡逻队员条件
2013-06-04来源:泉州人才市场网

海滨街道办事处拟向社会公开招录18名治安巡逻队员。

一、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

(二)热爱治安工作,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自愿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力量,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左右裸眼视力在1.0以上,身高1.65米以上。

(四)男性,年龄在18-40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本地居民,复退军人和具有特殊技能者(驾驶、计算机等)优先录用。

二、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的治安联防队员试用期为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1500元,期满合格后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加绩效补贴300元,计1800元。

三、招录办法

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由报考者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按成绩择优录用。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海滨街道办事处综治办报名。

1、报名时间:20113年6月1日—2013年6月30日

2、报名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持社区发放的政审表到海滨街道辖区的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政审盖印,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有其他相关证件的(如军人退伍证、驾驶证、计算机证等)应当一并出示。

欢迎广大青年踊跃报名

联系人:王宏(13599229993)

地址:泉州市新门街海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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