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江计量所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2013-06-03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名单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6月6日8:30—1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安徽省长江计量所综合部(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附9号五楼,天智路和红枫路交叉口,电话:0551-65283508)。

乘车路线:⑴158路公交车在红科路口下,沿红枫路向东200米。⑵10路、20路、118路公交车在科大创新下,沿天智路一直向南到红枫路。

联系人:崔佳佳、鲍勤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3001299岗位具有工作经历的,以提供的相关证明为依据。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应聘人员照片与信息进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递补时间截止到6月6日18:00。

二、专业测试

(一)方式

3001298岗位专业测试由专业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三项组成。3001299岗位专业测试由专业笔试、面试两项组成。

1、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专业笔试时间为每人60分钟。

2、实际操作(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际操作时间为每人30分钟。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

专业测试中实际操作和面试成绩均当场评定和公布。专业笔试成绩于专业测试后3日内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1、专业笔试时间:6月7日8∶30—9∶30。考生请于7日上午8∶00前到我所综合部报到,并分不同岗位当场抽签确定专业笔试座次、实际操作和面试顺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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