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进入体检的考生:
根据2013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6月3-9日统一组织体检。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附后)集中,统一参加体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人必须亲自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
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如遇其他特殊重要原因不能参加体检,必须提前向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请示安排择日体检,并由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筹安排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即6月3-9日)之内完成体检。
二、体检标准:报考人民警察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浙江省 录用系统可下载)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另可适当多带点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根据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待体检全部完成后,我们将按照招考公告规定,按照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
附: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安排表http://www.cnrsj.com/xinxi/NewsShow.aspx?news_id=3303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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