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09-07-10来源:楚雄州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云财会〔2005〕29号)的规定,会计从业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统一考试制度,凡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都必须参加统一考试,2009年度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7日举行。为做好全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全州定于2009年7月6日至7月20日报名,

二、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办理。全州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陆网络(网址:http://acc.ynf.gov.cn:7004)进行报名。报名时根据网络提示填写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并记住各自报名的报名注册码,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

州级单位、在楚雄市内的中央、省属单位、无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州财政局会计科负责组织考试报名工作。

各县市报考人员由各县市会计科(股)负责组织报名工作。

三、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材料

1.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须携带网上报名注册码、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和交纳考务费,报名资格确认时间为2009年7月6日至7月25日,不进行确认和交纳考务费的考生,造成个人报名数据丢失的后果自负。

2.以上证件均要求用原件,原件遗失的应由原发证单位出具证明。如有伪造学历、身份证明者,将取消报名资格或成绩,并通知所在单位,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3.报名后凭发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收费: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2.考试报名收费:

根据云发改办〔2009〕780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考务费按40元/人/科收取。《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费按60元/人/科/次收取。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有意从事会计工作,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免考条件

1.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2.持有珠算五级证书者(含五级以上),可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已持有《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者珠算五级证书者原证书长期有效。

3.凡符合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后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六.考试范围题型和成绩确认

1.考试范围:云南省根据财政部下发的考试大刚编写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辅导用书为考试范围。

2.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分录题、综合题。

3.考试成绩:《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必须两科一次通过,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成绩长期有效。

七、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1月7日上午9:00—11:30

《会计基础》11月7日下午14:00—16:30

《初级会计电算化》(分批考)11月8—15日

八、考试辅导用书

考试用书由省财政厅统一发行,为保护参考人员利益,各报名点不得尚自向报名人员搭售其他考试用书。报名人员可向各报名点购买考试用书。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