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3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2013-05-30来源:徐州人事考试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7日、8日两天。

考区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新考生报名

新考生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5月29日9:00-6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6月17日。

网上缴费时间:6月17日9:00-18日16:00。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大厅(地址:食品城南、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处,市内乘5、64、72、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黑白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同时1997年后取得(含1997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免费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信息;

4.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无需单独出具)。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以上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三)老考生报名

往年已参加过该考试的报考人员(老考生有档案号),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5月29日9:00-6月14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5月29日9:00-6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应学习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四)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同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及时将报名信息、新报考人员相关报名材料等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7月中旬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六)9月2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对报考资格条件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516)80800320、85608529、83204796;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七、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可登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站(www.ecpmi.org.cn)查询当地销售信息。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参加考前培训班,应选择教学水平高、师资强,具有培训资格和良好声誉的培训机构,以免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注册测绘师等四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事项的函》(苏价费函〔2010〕55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两科按85元/科、《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科按90元/科、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发票领取方式与时间在打印准考证时通知,考试时无需出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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