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邱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简章
2013-05-29来源: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局下达的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我县中小学教师缺编情况,按照《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1名中小学、幼儿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2013年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11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邱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1、初中教师岗位要求河北省辖区户籍,国家统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所报学科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未就业毕业生;

2、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河北省辖区户籍,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未就业毕业生;

3、偏远农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岗位要求邱县辖区户籍,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未就业毕业生;

4、幼儿教师岗位要求邱县辖区户籍(或报到证已派遣到邱县报到),统招全日制幼儿师范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的未就业毕业生;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2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偏远农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六)1、研究生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但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其他要求;

2、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13年7月31日前正常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先由学校出具相应证明参加本次招聘,但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其他要求;

3、在邱县服务或邱县籍在外服务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治安管理员经县级及以上服务管理部门同意后,也可参加本次招聘;

4、邱县户籍在民营单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后,也可参加本次招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2013年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其他全日制在校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有志来邱县服务的毕业生,按照岗位要求,持本人有效证件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6月7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

3、报名办法: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毕业证书;②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不含户籍证明);③教师资格证;④就业报到证;⑤就业协议书(如已和人才市场以外的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需附解除协议证明);⑥近期蓝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⑦符合招聘条件第6条的需提供服务管理部门(民营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证明。报名所需提供材料齐全者填写《邱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人数和所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及核减情况于2013年6月10日在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11日至6月14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采集个人影像信息。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9:00—11:00(120分钟),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按岗位分别出题,各自排名。考试范围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

根据招聘计划所确定的不同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一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闱分数线于2013年6月17日在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依据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参加面试,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于2013年7月31日进行资格审核,不能按时提供有关证件及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无学生授课的方式进行,从外地聘请专家评委(每组7名)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面试准考证于2013年6月27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如面试人选不参加面试,不再递补,不核减招聘指标,不影响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之和,每一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当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

对自动放弃及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资格后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毕业的进行初步公示并予以注明,待其毕业并审查合格后再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形式及待遇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待其毕业并审查合格后),填写《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县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0-8366538、0310-8399532

附:邱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情况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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