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体检须知
2013-05-28来源: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为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2至3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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