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2013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马统〔2013〕44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县2013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科目
2013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3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初、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地点待定;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试地点在合肥市。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初级:
1、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业统计专业工作一年以上;
2、高校在校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报考。
(二)中级: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高级: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统计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统计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统计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三、统计高级考试成绩的使用
全国统计考办根据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国家合格标准,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统计考办根据本省统计人员考试的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标准,划定当年省级合格标准,考试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省范围内当年或次年仅供使用一次。
考试取得国家或省级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方可申报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5月20日—5月31日。
(二)报名时需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三)报考初、中级的人员须填写《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单位盖章;报考高级的人员须填写《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单位盖章。
(四)报名地点:县统计局办公室,地址:县政务中心西附楼204、205室,联系电话:4311136。
五、报考缴费标准
(一)初级报考费为122元,教材费44元,学习指南与习题30元,合计196元。
(二)中级报考费为122元,教材费76元,学习指南与习题48元,合计246元。
(三)高级报考费为100元。
六、考试大纲、考试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gov.cn下载考试大纲(初、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成绩可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查询。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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