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程序与办法
2013-05-24来源: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招生程序与办法]

1.凡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我院志愿和专业代码。

2.填报了我院志愿的云南考生,将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分数线通知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1)考生须在面试前,到我院网站(http://www.yncpu.net)下载《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政审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审核、盖章,面试时将此表交给我院政审面试工作人员。

(2)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在2013年7月7日——8日,面试地点设在昆明和部分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当地招办和我院网站通知,同时我院也会在面试之前使用移动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

(3)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体检结论通知”或体检表复印件,以及加盖过相关单位或部门公章的政审表、1张半寸照片等材料。

(4)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女生:立定跳远;

男生:1000米跑、俯卧撑;

女生:800米跑、仰卧起坐。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高考成绩、政审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其中应用泰国语(法律服务方向)、应用缅甸语(法律服务方向)专业须参加外语口试并合格。

[男女生比例]

根据国家对警察院校招生男女比例的限制和将来执法岗位的特殊要求,我院除“应用泰国语(法律服务)”和“应用缅甸语(法律服务)”专业外,其余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5%。

[毕业学历]

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发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毕业证书。

[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1.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警校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还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2.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学生毕业前,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以及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与程序,择优录用。

[学费标准]

经云南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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