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理工学院2013年招聘教师方案
2013-05-23来源: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贵州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以普通高等学历本科教育为主,服务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为贵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素质、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高校。根据《关于贵州理工学院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批复》(省编办发〔2012〕12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2013年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9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本科学历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2013年5月30日—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不休)

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蔡家关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行政楼3楼人事处办公室。市内可乘坐33、35、69、308路公交车抵达。

2.材料要求

现场报名需要提供下列材料(纸质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1)填写好的《贵州理工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用信封装好;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境外高校毕业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需具备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应提供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原则上本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要求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条件的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条件的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有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笔试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人员初审合格的,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贵州理工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理工学院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在贵州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理工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折算后按百分制计入总成绩。笔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理工学院网上公布。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理工学院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包含试讲环节),满分100分。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才能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安排和要求、面试成绩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理工学院网上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理工学院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参加体检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集中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具体事宜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理工学院网上公布。

(五)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成绩、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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