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地震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3-05-22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网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陕西省地震局2013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提供的考生资料,参加我局2013年补充招录公务员面试考生名单:

职位编码 准考证号 最低合格分数线
0901319101 381139852029 112.3
0901319101 221141042311 112.3
0901319101 221121020603 112.3
0901319101 804113013103 112.3
0901319101 815165012502 112.3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5月30日下午14:30至17:30。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水文巷4号陕西省地震局办公楼3楼302室。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5月31日上午。考生必须于上午8:15到达办公楼3楼302室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在陕西省地震局办公楼9楼911室。9:00正式开始面试。截至开考前10分钟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水文巷4号(交通指南见附件)陕西省地震局办公楼10楼会议室。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3人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确定体检人选后,通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按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六、面试确认

请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5月23日24时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面试确认单》(见附件)到公告邮箱renjc@eqsn.gov.cn中(注意邮件标题请以“职位代码+姓名”的格式命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面试确认单)。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同放弃面试。

请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5月23日24:00时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的书面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我局。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我局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面试需要提交材料

考生面试报到时,须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报考职位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见附件)。由于出具证明单位的合理原因,导致部分证明材料无法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的,考生本人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签订限期提交的保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我局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签到、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上以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我局承担。

(三)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要及时告知我局。

(四)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请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阅。

(五)陕西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联系方式:

电话:029-88465312、传真:029-88465383、88465306。

联系人:寇亮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水文巷4号陕西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邮编:710068

(六)陕西省地震局招录公务员工作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29-88465317

陕西省地震局

2013年5月21日

附件:

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及样本

更多信息请查看国家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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