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通州区职位)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2013-05-21来源:中国通州网

1、“出生年月”、“入党时间”等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间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85.05”、“2000.11”。

2、“民族”栏中填写民族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3、“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南通”、“安徽合肥”。如是通州人,则填写到乡镇,如“通州十总”,如是南通市某区,可填写“江苏南通”,除此之外必须填到县(市),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4、“政治面貌”栏中,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

5、“学历学位”如实填写,如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需详细填写XX硕士或XX博士,如法学硕士等。

6、不需要提供电子照片。

7、主要简历从高中阶段填写,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如有重要的工作学习经历也可以单独反映。

8、“家庭主要成员”栏,主要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兄弟姐妹的有关情况。称谓、姓名、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父母为父亲、母亲,配偶为丈夫或妻子。

9、《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考试成绩栏、政审意见栏、相关单位及审批机关意见栏不需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本人现实表现栏、单位审查意见栏、考察结论不需填写。

10、填写过程中不得对表格格式及页面设置作任何改动。

更多信息请查看南通市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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