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柳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2013-05-18来源:柳北教育局

各县、区教育局,柳东、阳和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属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局二层机构: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 2013年度全区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改〔2013〕40 号)精神,现将我市2013 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单位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开展 2013 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相关评审文件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www.gxedu.gov.cn)。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根据自治区职改办的统一部署,今年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照职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要求上报。

2申报人员在各单位人事部门的指导下,通过互联网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系统个人申报版》,自行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摄)录入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保证扫描的电子材料清晰可正面阅读),由所在学校审核、公示后逐级上报至市教育局职改办(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经市教育局职改办审核签章后上报市职改办)。

各县、区教育局职改办、学校人事部门对电子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职改办后一律不允许修改,漏报漏填信息造成的不良影响由申报者个人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系统个人申报版》可以从以下网站免费下载:

南宁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原北京东方智辰南宁分公司)网:www.gxzr.com.cn。

职称信息化软件方面的咨询解答服务由南宁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二)申报人员要求报送以下电子材料:

1.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电子数据。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该保证书统一放置在个人申报材料中三个电子档案材料的首位。可在下载个人申报系统时同时下载。

3.申报人员以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摄)方式录入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分类制作电子档案:

3

(1)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档案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 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或可不参加考试审批表)、进修结业证书(或合格成绩单)、近三年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支教证明、外省调入职称重新确认文件、申报破格晋升的专题报告和教育厅审批文件等。

(2)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教育教学、科研等奖励证书、师德考核、近五年年度考核及其他证明材料。

(3)论文及科研项目:任现职以来撰写的2 篇论文(或教材、教学参考书和科学技术或教育教学研究报告、教育教学工作总结等),需录入所发表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全文(或教材、教学参考书中本人撰写的主要章节1 万字以内),并指定其中1 篇为论文代表作;其他更多的论文及成果只需要录入封面、封底、目录和内容摘要(300 字以内);科研项目提交立项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4)各系列评审条件中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以县、区教育局为单位统一报送的《年度评审 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册汇总表》电子表格并打印1 份(需加盖公章)。按申报系列、申报学科、副高、中级、初级、转系列评审、第二职称评审等分类填写并汇总上报。各县、区教育局录入时请将同一个乡镇、同一所学校的申报人员排列在一起。名册表电子版发电子邮件到jyjrsk2008@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计算到2013 年12 月31 日。工作量、工作业绩、送审论文、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13 年6 月30 日。

(二)2012 年12 月31 日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除外)。20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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