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六安市气象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统一规范、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设置、人数
本次共招聘8位编制外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设置要求见附表1《六安市气象部门编制外人员需求信息表》。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有创新和团队精神;
(四)岗位所需要的学历条件;
(五)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需提交材料:①报名表(下载网址:六安市政府网http://www.luan.gov.cn/xxgk/gsgg/index.html公告栏);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报名地址:六安市气象局人事科办公室。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22日17:30分止。
(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条件对资格进行初审,确定每个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的前10名进行笔试和面试;
(三)考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我们将以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岗位设置的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每个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的前3名初定人选,报六安市气象局党组审定,确定全市气象部门的8名拟聘人选。
五、体检
拟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方承担。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没有出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享受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合同的签订和相关人事档案在招聘单位所在地办理。
2、待遇。根据招聘单位和岗位设置给予工资待遇,月收入不低于1500元人民币,并按规定给予缴纳“六险”。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活动主要使用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不要更改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无论报名者是否被聘用,均不退还报名资料。
(三)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写的表格内容负责,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报名咨询电话:(0564)-3211109、321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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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气象部门编制外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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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气象局人事科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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