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六安市气象部门编制外人员招聘公告
2013-05-16来源: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网

因工作需要,六安市气象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统一规范、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设置、人数

本次共招聘8位编制外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设置要求见附表1《六安市气象部门编制外人员需求信息表》。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有创新和团队精神;

(四)岗位所需要的学历条件;

(五)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需提交材料:①报名表(下载网址:六安市政府网http://www.luan.gov.cn/xxgk/gsgg/index.html公告栏);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报名地址:六安市气象局人事科办公室。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22日17:30分止。

(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条件对资格进行初审,确定每个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的前10名进行笔试和面试;

(三)考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我们将以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岗位设置的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每个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的前3名初定人选,报六安市气象局党组审定,确定全市气象部门的8名拟聘人选。

五、体检

拟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方承担。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没有出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享受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合同的签订和相关人事档案在招聘单位所在地办理。

2、待遇。根据招聘单位和岗位设置给予工资待遇,月收入不低于1500元人民币,并按规定给予缴纳“六险”。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活动主要使用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不要更改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无论报名者是否被聘用,均不退还报名资料。

(三)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写的表格内容负责,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报名咨询电话:(0564)-3211109、3215905。

六安市气象部门编制外人员需求信息表

六安市气象部门编制外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六安市气象部门编制外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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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气象局人事科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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