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2009年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和考察公告
2009-06-29来源:昌宁县人事局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事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聘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和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职位及对象

职2009年我县计划选聘94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1:1.2的比例确定我县第一批考察人员113名(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和考察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

1.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09年7月6—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进行。

2.地点:昌宁县人事劳动局。

(二)考察面谈

1.时间:考察面谈时间定于7月12下午至13日全天,于7月12日下午2:00准时报到。

2.地点:昌宁县人事劳动局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考察面谈,超过资格复审期限未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处理(自愿放弃的,写出自愿放弃说明,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后送县人事劳动局公务员管理科备案)。

(二)参加资格复审必带材料

1、近三年思想政治及学习(工作)总结一份并拷盘,2000字左右。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的,出具学校相关学历证明原件。

5、笔试准考证。

6、未就业考生提供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就业考生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考生,提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原件。

8、大学期间是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9、参加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活动的考生,需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附:昌宁县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进入第一批考察人员名单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

昌宁县人事劳动局

2009年6月28日

 

昌宁县2009年大学生村官进入第一批考察人员名单(共113人)

罗  丹  支芹会  杨  芹  曾昭桂  彭万枝  字  斌  字美林

张  琪  史  佳  白大林  李德权  吴东华  施志刚  赵乙骏

商梅英  赵  玲  杨娟娟  杨  惟  翁丽萍  杨  琴  张廷芬

茶昱斌  陈晓依  杞志行  熊守良  谢孟凌  杨洪文  张立伟

段相伟  鲁雪梅  徐云鹏  张建富  何黎芳  王文根  杨  锦

赵  琳  于荣昌  穆艳平  施应发  杨学良  杨玉岐  张  莎

张媛芳  陈红云  普正俊  杨玉明  艾莉娜  兰  波  李荔梅

林鸿雁  林世敏  罗万美  施玉菡  杨冬军  于雪波  张建武

段建杰  高兴道  瞿茂竹  宣柏宇  张建媛  郭杏雷  李晓涛

王苏强  杨春焰  杨用芝  董德翼  杜光兴  胡春云  李晓煜

李周朕  罗翠娟  罗智珅  杨雪会  张文秀  赵升龙  辉丽华

鲁永军  彭  兰  赵丽梅  赵晓艳  郭承生  李金萍  杨金燕

殷云飞  郑  杰  吴嘉强  杨加珍  杨晓艳  赵国清  赵美洁

李秋红  刘吉清  刘正芬  罗云鹏  普春郁  幸和琴  严龙春

杨春梅  杨振如  禹  祺  禹  雁  张胜萍  侯星龙  金文亮

李茂伟  梁荣富  鲁雪萍  孙翠莲  唐瑞蔺  翁爱梅  杨晓华    赵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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