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高中教育健康发展和根据《贵州省2013-2015年实施教育“9+3”计划中职“百校大战”规划》,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招聘高中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工作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聘。并严格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高中教师 42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40名(具体招聘职位职数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高中教师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未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中等职业学校公共文化课教师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职教师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未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专业课教师面向省内外高职院校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未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志愿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2、报考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往届获学士学位一本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贵州师范大学及其他省级师范大学应往届获学士学位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第二阶段招聘第一阶段空缺职位,设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本次招聘第一阶段未招聘足的空余职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22日。
报名地点:沿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沿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历成绩单);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报到证。
3、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规范填写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3年高中、中职 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2)资格审查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若同意调配,可以推荐到其他学校同一学科空缺岗位。
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面试准考证》。
(3)面试
1、面试方式为问答式。
2、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答辩时间为5分钟。
3、评分办法:
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②评委打分可精确到两位小数,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考生成绩,从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纳入体检,体检合格者一并录用。
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贵州省 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4日至5日止。
报名地点:沿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沿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历成绩单);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报到证。
3、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规范填写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3年高中、中职 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5、报名及考试费每人100元。
(2)资格审查: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个别职位确因工作需要或紧缺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也可开考,但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考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及地点详见《笔试考试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点领取。笔记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1、笔试
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以招聘数的1:3比例,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①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方式为问答式。
③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答辩时间为5分钟。
④评分办法:
A、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B、评委打分可精确到两位小数,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C、考生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和面试成绩的30%之和。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考生成绩,从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纳入体检,体检合格者一并录用。
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贵州省 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