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
2013-05-11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根据《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规定,现将遂宁市2013年度选调生考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具体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9: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遂宁市委党校(遂宁市船山区城河北街95号)406教室。

(三)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有关资料不实、不齐,影响资格审查结果,以及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1、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高校院(系)、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三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⑤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副班长<书记、副书记>,校、院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⑥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服务所在地县(区)委组织部门或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证明中应明确指出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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