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2013-05-10来源: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两个加快”的中心任务,有计划地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募数量及岗位

2013年全省新招募1423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乡镇从事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各项计划招募数量及岗位是:

“支教计划”:招募298人,到我省师资紧缺的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志愿服务。

“支农计划”:招募404人,到乡镇或农技服务部门从事支农志愿服务。

“支医计划”:招募488人,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志愿服务。

“扶贫计划”:招募233人,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项目志愿服务。

三、招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募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至2013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天使计划”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男年龄不超过3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28周岁(男为1983年5月23日后出生,女为1985年5月23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募原则和主要步骤

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布需求岗位(5月10日):招考公告于5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sc.hrss.gov.cn)上公布。

(二)网上报名(5月17日—5月23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3日上午8:00。考生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考试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网上报名截止后,同时关闭照片上传功能。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人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考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5月17日—5月24日):考生报名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于5月17日至5月24日17:00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5月17日至23日上午8: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未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未检查或照片质量检查未合格的,可以重新上传照片;5月23日上午8:00之后,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未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未检查或照片质量检查未合格的,不能再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或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6月17日—6月22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6月17日至6月22日上午9:3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6月22日):笔试时间为6月22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由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统一设置,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7月19日):笔试成绩于7月19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倍比例的面试人选,于7月19日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七)资格复审及面试(7月25日—7月26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考务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家庭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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