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被我院录取的高职考生于5月15日(上午9:00——11:00)报到确认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同时缴纳学费(13-14年度)10000元,教材及住宿等其他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2、报到时请新生持本人身份证、文化准考证和我院“专业合格证”进行身份确认。
3、凡考生为应届毕业生,且已被我校录取,若在2013年9月前未能取得高职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学费不予退还。
4、确认时间:2013年5月15日
上午9:00——11:00
确认地点: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天津美院招生办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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