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13年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3-05-10来源:临沂人事考试网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7日 8:30—11:00 经济法

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8日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4:00—17:00 资产评估

(二)成绩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 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8元。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9∶00至2013年7月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初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6月19日9∶00至2013年7月9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9∶00至2013年7月1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临沂市报考人员的考区为“临沂”。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根据免试条件提交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统一在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3楼,联系电话:0539—8609927)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