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系统201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3-05-08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东海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苏政(2007)125号)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15名高层次人才到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乐于奉献。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相应专业。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

小学语文教师5名,小学数学教师5名,小学英语教师5名。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整个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和公示、录用(选岗)五个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7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东海县教育局群众工作站(教育局大楼后面)

联系电话:0518—87800731(张老师)

3.报名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或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婚者须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计划外生育证明;《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2张。

4.相关费用: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进入面试人员,另交面试费10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费用。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在报名结束后,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1.面试形式:以说课为主。

2.面试内容:说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录用(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签订就业协议。

有关环节如出现缺额,按本学科进入面试的考生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选定岗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如有违约,用人单位将相关情况反馈到毕业学校,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同单位同等人员相同待遇。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自主择业。

五、招聘考试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宣传、编制等单位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招聘过程实行电子监控,面试、阅卷、登分等关键环节全程录像,存档备查。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518-87800731、87213842、87285267。

指导、监督电话:县人社局:87027371;县编办:87229925;县监察局:87212385。

六、本简章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东海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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