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标准范文:新华社瞭望周刊时评2013年1-5期
2013-05-03来源:瞭望周刊

弥足珍贵的新年反腐大礼

龙在宇

岁末年初,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反腐工作,提出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经常性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强化日常监督,做到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在2012年的最后一天部署反腐任务,这既是2012年收官之笔,也是2013年开篇之笔,让人们既看到了新年呈现的新气象,也期待着新年能有新作为。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中央政治局对于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则是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有力举措。

应该看到,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依然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

镜鉴历史,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关系民心向背和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因此,对于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从此次政治局新部署的内容来看,其间透露出的真抓实打的信息,着实令人振奋。“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再一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对于腐败的零容忍态度。事实上,“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已经在过去几个月的反腐败斗争中得到有力呈现。对一些腐败案件的查处,高效有力,大快人心。

在大力查处案件的同时,更需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与复杂性;在彰显反腐决心,祭出雷霆手段的同时,还必须依靠科学的机制和完善的制度。对于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央明确部署,既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又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用制度来监督与制约权力。只有强有力的制度,才能捍卫反腐败斗争的胜利果实,才能构筑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因此,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可谓切中要害。唯如此,才能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时机,正是新年伊始,万象更新的时节。在2013年到来之际吹响的反腐号角,声声入耳,直抵人心。这是一份弥足珍贵的新年大礼,预示着人民群众对廉洁政治的渴望,有了更加切实的回应和更为执著的坚守。

异地高考门槛如何过渡

屈一平

2012年末最后一天,京沪广不约而同发布异地高考实施方案。这走出破冰的第一步,却引发争议。

异地高考迈出第一步,过渡和渐进是必然的。“门槛”如何设置,是异地高考改革最难把握的度——与之前各省份具体的“学籍、社保、固定住所”等条件相比,京沪广的异地高考方案门槛被外界普遍认为偏高。

北京方案,尽管向外地户籍学生开放了2013年中等职业院校及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录取考试机会,然而由于“大学本科部分还没有放开的计划”,被诟病为“最高”门槛。而在广州,这一过渡时间指向2016年。安徽则设置了只须“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即可异地参加高考的“最低”门槛。

一高一低背后,是京沪广在外来人口比重不断增加的现实趋势之下,户籍居民和外来人口间教育资源的博弈。

异地高考方案的门槛设定,是“小步快走”的连续低门槛,还是“大步跨越”的单一高门槛?这既牵涉到城镇化进程中人口控制与城市矛盾的融合,又牵涉到教育公平的公众担忧。

现实的压力是,京沪广的公共服务资源能否承载随迁子女的增长?统计显示,目前中国的城镇化率已超过50%。2011年北京市常住总人口为2018.6万,其中,常住外来人口占到1/3。在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随迁子女近50万人,占学生总数近半。

从发达国家特大城市的发展进程来看,人口高速增长一般都需要几十年的时间。北京、广州、上海的人口短时间内的急剧增长,使本来应该在长时段内解决的矛盾被浓缩、集中并放大。

在这一城镇化推进过程背景下的异地高考政策制定,门槛不应是“高而堵”,应该为“低而疏”。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课题组调研指出,北京市人口调控政策要充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不能继续利用行政的优越性使自己成为改革的孤岛,降低对外来人口的公共服务。

异地高考最大门槛是公平。统计显示,目前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超过1200万人,确保他们享有和城市学生一样的入学机会,正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

就教育公平而言,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高考改革的方向就是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以推进高考改革的精神解决异地高考问题,而不是仅仅根据流动人口的多少、高考指标的平衡、本地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等“不能碰的问题”来设置高门槛,是异地高考方案思路公平的关键。

“闯黄灯扣6分”的尴尬

李松

被舆论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于2013年1月1日零点起正式施行。其中,“闯黄灯扣6分”的规定引来无数网友吐槽。

针对质疑,公安部回应称,“新规显现积极效果,因违反交通信号导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而另一个事实是,在“闯黄灯扣6分”的威慑下,各地追尾事故频发。很多司机反映,看见黄灯亮起就能够及时把车停在停止线是一件很难控制的事情,根本刹不住车。

此规定引发的反弹,已给相关部门上了教训深刻的一课。首先,立规要充分吸纳民意。之前,尽管相关部门也把修改条文下发基层征集意见,但真正有多少民意被采纳,公众存疑。因为新规定出台前,虽然就“闯红灯扣6分”征求过民意,而“闯黄灯扣6分”却是在新规出台后才赫然在列。

一项新规出台,不同利益主体,必然会有各自的看法和立场。但如果能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反复论证标准、方案的可行性,让规定更多地凝聚社会共识,从而唤起普遍的执行自觉,相信将会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智,最大限度地减少争议。

其次,立法要具有科学精神。“闯黄灯扣6分”的最大争议,还在于如网友所言,违背了牛顿第一定律。因为行车有惯性,很多时候根本无法看到黄灯就能刹住车。同时,很多地方绿灯并无倒计时,黄灯时紧急刹车易引发追尾。

之所以要设置黄灯,初衷就是为了给驾驶者提醒,或准备减速停车,或准备起步。当黄灯变红灯的时候,以便尽快实现相交车道的“净空”与人行道的通畅。而从黄灯变绿灯时,也可以加快车流的通行效率。但是,“闯黄灯扣6分”必然导致黄灯形同虚设,很多人因担心“闯黄灯扣6分”,便会提前减速等黄灯,无形中加剧了本来就十分严重的城市拥堵。

作为法规制定者,必须要具备科学精神。交规关系人的生命安全,公众支持严苛,但如果法规本身就不科学,那么在解决一个问题时,必将会导致更多更大的问题出现。

第三,立规建制要有法治思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可见,黄灯仅起警示或缓冲作用,并不禁止通行。而公安部规章规定闯“黄灯”给予罚款及记6分处罚,实质上是等同于闯“红灯”。这显然抵触了上位法,是无效的。

舆论对“闯黄灯扣6分”的如潮批评,考验着相关部门的公共精神和大众情怀。

力控地方融资平台风险

荆棘

财政部、发改委、央行、银监会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2012年1--11月,地方本级财政收入55302亿元,同比增长16.3%,增幅回落14个百分点,为十年来首次增速大幅回落。这个背景下,有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的抬头之势强烈,如违规采用集资、回购(BT)等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等,严重威胁财政、金融运行健康。

近年来,地方政府通过平台等多种方式融资,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但一些地方政府平台债务存在扩张过快、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和偿还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埋下了风险隐患。一旦出现大面积违约,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地方财政风险向银行体系转移,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这不仅对实体经济不利,也可能影响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的积极性,造成“两败俱伤”。

尽管目前风险总体可控,但当前仍存在几个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是近期还款压力较大。未来两年多到期的平台贷款占1/3,这其中又有1/3已经到期,已进入第一个还款高峰;二是还款来源依赖土地。据统计,以土地为唯一还款来源的平台贷款占比约1/4,以土地抵押或以土地收益权质押的平台贷款占比约1/3;三是已退出平台潜藏风险。据统计,在已退出的平台贷款中,约有6%的贷款,算上所有的现金流仍然无法覆盖贷款余额;四是不规范操作增加。少数地方投资冲动不减,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向银行借款,加大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和项目营运风险。

为治理这些潜在风险,2012年初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及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都指出,要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但从目前的实情看,这将是一项长期而持久的工作。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新一届地方政府班子相继履新,加大发展力度的意愿和行动正在积累强大的驱动力,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继续上演“换届经济”的投资冲动。

对此,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缓释风险”的原则,平稳解决平台贷款风险问题:一是妥善化解存量风险,避免局部风险引发全局性、系统性风险;二是科学控制新增贷款,严把新增平台贷款的投向和流向关口;三是严格规范退出管理,也即从大局出发,找准工作切入点,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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