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洽谈举行的地点的不同,可以将它分为客座洽谈、主座洽谈、客主座轮流洽谈以及第三地点洽谈。客座洽谈,即在洽谈对手所在地进行的洽谈。主座洽谈,即在我方所在地进行的洽谈。客主座轮流洽谈,即在洽谈双方所在地轮流进行的洽谈。第三地点洽谈,即在不属于洽谈双方任何一方的地点所进行的洽谈。
以上四种洽谈会地点的确定,应通过各方协商而定。倘若我方担任东道主,出面安排洽谈,一定要在各方面打好礼仪这张“王牌”。人们常说:“礼多人不怪”,其实在洽谈会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洽谈会的台前幕后,恰如其分地运用礼仪,迎送、款等、照顾对手,都可以赢得信赖,获得理解与尊重。在这个意义上,完全可以说在洽谈会上主随客便,主应客求,与以“礼”服务实际上是一回事。
在洽谈会上,如果我方身为东道主,那么不仅应当布置好洽谈厅的环境,预备好相关的用品,而且应当特别重视礼仪性很强的座次问题。
只有在某些小规模洽谈会或预备性洽谈会的进行过程中,座次问题才可以不必拘泥。在举行正式洽谈会时,则对它不能不予以重视。因为它既是洽谈者对规范的尊重,也是洽谈者给予对手的礼遇。
举行双边洽谈时,应使用长桌子或椭圆形桌子。宾主应分坐于桌子两侧。若桌子横放,则面对正门的一方为上,应属于客方;肯对正门的一方为下,应属主方。若桌子竖放,则应以进门的方向为准,右侧为上,属于客方;左侧为下,属于主方。
在进行洽谈时,各方的主谈人员应在自己的一方居中而坐。其余人员则应遵循右高左低的原则,依照职位的高低自近而远地分别在主谈人员的两侧变坐。假如需要译员,则应安排其就座于仅次主谈人员的位置,即主谈人员之右。
举行多边洽谈时,为了避免失礼,按照国际惯例,一般均以圆桌为洽谈桌来举行“圆桌会议”。这样一来,尊卑的界限就被淡化了。即便如此,在具体就座时,依旧讲究有关各方的与会人员尽量同时入场,同时就座。至少,主方人员也不应在客方人员之前就座。
在洽谈的一般过程中,双方人员的态度、心理、方式、手法等等,无不对洽谈构成重大的影响。
商务礼仪规定,商界人士在参加洽谈会时,首先要更新意识,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并且以此来指导自己的洽谈表现。这就是所谓洽谈的方针。谈判方针的核心,依旧是一如既往地要求洽谈者在庄严肃穆、剑拔弩张地洽谈会上,以礼待人,尊重别人,理解别人。具体来说,它又分为以下六点:
洽谈的第一点方针,是要礼敬对手。礼敬对手,就是要求洽谈者在洽谈会的整个过程中,要排除一切干扰,始终如一地对自己的洽谈对手讲究礼貌,时时、处处、事事表现得对对方不失真诚的敬意。
在洽谈过程上,不管发生了什么情况,都始终坚持礼敬对手,无疑能给对方留下良好的印象,而且在今后的进一步商务交往中,还能发挥潜移默化的功效,即所谓“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调查结果表明,在洽谈会中,能够面带微笑、态度友好、语言文明礼貌、举止彬彬有礼的人,有助于消除对手的反感、漠视和抵触心理。在洽谈桌上,保持“绅士风度”或“淑女风范”,有助于赢得对手的尊重与好感。与此相反,假如在洽谈的过程中,举止粗鲁、态度刁蛮、表情冷漠、语言失礼,不知道尊重和体谅对手,则会大大加强对方的防卫性和攻击性,无形之中伤害或得罪对方,为自己不自觉地增添了阻力和障碍。
洽谈的第二点方针,是要依法办事。在商务洽谈中,利益是各方关注的核心。对任何一方来说,大家讲究的都是“趋利避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则会“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虽则如此,商界人士在洽谈会上,既要为利益而争,更需谨记依法办事。
所谓在商务洽谈中应当依法办事,是要求商务人员自觉地树立法制思想,在洽谈的全部过程中,提倡法律至尊。洽谈者所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依照国家的法律办事,惟其如此,才能确保通过洽谈所获得的既得利益。法盲作风、侥幸心理、铤而走险、目无法纪、都只会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有一些人在实践中,喜欢在洽谈中附加人情世故。它如果是指注重处理与对手的人际关系,争取促进双方之间的理解与尊重,那么则是正确的。假若指的是要在洽谈中搞“人情公关”,即对对方吹吹打打,与对手称兄道弟,向对方施之以小恩小惠,则是非常错误的。实际上,这是小农意识在作怪,而且无济于事。因为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任何有经验的商界人士,都是不会在洽谈会上让情感战胜理智的。在洽谈中,过多地附加人情,甚至以为此重点,实在是误入歧途。说到底,犯了这种错误的人,是没有法制观念,而且不懂得应当怎样做生意。
洽谈的第三点方针,是要平等协商。洽谈是什么?洽谈就是有关各方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讨价还价。由此可见,洽谈实际上是观点各异的各方经过种种努力,从而达成某种程度上的共识或一致的过程。换言之,洽谈只会进行于观点各异的有关各方之间,所以假如离开了平等协商,成功的洽谈便难于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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