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问答
2013-04-27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一、什么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四个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支援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教师特岗计划)之一。从2006年起,我市开始实施 “三支一扶”计划,我市每年招募100余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2年,从当年的9月1日开始,至第三年的8月31日结束。

二、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有何重要意义?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有利于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艰苦磨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和国家需要的多方面人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缓解基层人才匮乏的状况,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三、我市“三支一扶”计划由哪些部门组织实施?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团市委组成的天津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三支一扶”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即市“三支一扶”办,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涉农区县“三支一扶”办设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招募、培训等具体工作。

四、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受哪些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发放?

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22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第二年按每人每月24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的户档如何管理?

在本市高校上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免收服务费。

在外地高校上学的本市生源“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户籍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其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保管。非津生源天津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户口由原毕业院校免费保存;服务期满在津就业的,按接收非津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转接,户口可转至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本人申请解除协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由原毕业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或回生源所在地。党团关系随本人转移。

六、“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有哪些权利?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有与服务单位正式人员同等的办公条件以及免费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享有与服务单位正式人员同等的休假待遇;可参加服务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审核,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承担何种义务?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岗服务,服从服务单位的管理和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专业规章,遵守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地完成服务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服务期间,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单位外,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向服务单位提出申请并出具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报经市“三支一扶”办批准后,方可离开服务单位;因正常休假离开服务单位的,应与服务单位保持联系;服务期满,应参加考核,并递交工作总结;离岗前须做好相关的工作交接。

八、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有何特殊政策?

从2010年起,对支医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一)自2010年起,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医学专业“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单位为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或医疗水平最高的乡镇卫生院。

(二)试用单位为其安排合适的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确定年资较高、临床经验丰富的执业医师指导他们开展临床工作,提高他们的临床知识和技能。

(三)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试用期间,执行“三支一扶”计划有关管理规定,享受“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试用期满后,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帮助他们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为他们到基层医疗机构独立开展临床医疗活动创造条件。

(五)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招募时报考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支医服务。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仍安排到招募时报考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支医服务,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帮助他们办理参加第二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

九、“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因履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津人〔2008〕54号)精神,主要优惠政策有:

一是“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为事业单位且有职位空缺的,可直接录用,不再执行见习期。服务期满时为本科学历的,录用后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期满时为专科学历的,录用1年后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是涉农区县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左右的职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是“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部门关于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

四是“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1年内,可作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的选聘对象,也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

五是“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

另外,可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精神享受考录公务员的优惠政策。

十一、今年我市“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对象是哪些?

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12届、2013届毕业生。部分支医岗位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12届、2013届本科毕业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地生源2012届、2013届专科毕业生。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五)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十二、今年高校毕业生如何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4月25日前,市“三支一扶”办通过各媒体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各高校校园网等媒介发布招募计划、招募简章等。有意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由招募区县“三支一扶”办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可参加笔试。

十三、今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工作程序有哪些?

“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方式选拔人选。

5月6日至9日网上报名,5月25日组织笔试,6月2日组织面试,6月中下旬组织考察和体检。详细情况可查阅招募简章。

十四、对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有何健康要求?

市“三支一扶”办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健康状况要求(可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统一组织对入选毕业生进行体检,确保毕业生身体素质符合基层工作的需要。具体时间地点请在面试后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十五、如何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人选?

市“三支一扶”办对通过体检的拟招募人员进行复核,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向社会公布,考生下载打印并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做好前期填写工作。

十六、“三支一扶”大学生上岗之前需做好哪些工作?

“三支一扶”大学生上岗前,需参加市和区县“三支一扶”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市级培训预计在7月份组织,区县级培训在上岗前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农村工作现状,往届“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经验介绍等,使大学生了解基层的情况,熟悉基层的政策,更好地投入到基层工作中去。培训结束后,“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区县“三支一扶”办要求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与区县“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签署《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

十七、农业户口的高校毕业生能否报名?

报考“三支一扶”计划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也可以报名。但建议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后转为非农业户口,防止在服务期满后参加正式工作时出现问题。

十八、已就业或已派遣的高校毕业生能否报名?

已就业或已派遣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三支一扶”计划。

十九、考生在招募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网上报名时,请将奖惩情况如实填写在《报名登记表》的备注栏内。考生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9日18:00,必须在此时间点之前完成提交信息的操作,之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二)《报名登记表》的要求:2013年毕业的考生加盖学校有关部门的印章;2012年毕业的考生,目前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印章;无工作单位的,可加盖存档单位或所在街道、居委会的印章。

(三)考察工作由各区县“三支一扶”办负责,考察时间为体检之前,与审核《体检表》工作一并进行。考察时要提交《报名登记表》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考察表》。进行考察时,考生一般应提交学历、奖惩等证明材料。可提前与区县“三支一扶”办联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同时,应携带《体检表》(下载后正反面打印),在照片上加盖区县印章。

(四)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外地生源的考生在“户口”栏填写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五)面试时间为一天,分上午和下午两场分别进行,如考生的面试时间与其他考试时间有冲突,可拨打考务电话进行联系协调。

(六)“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全过程免费,不缴纳任何费用。

(七)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会在24小时内得到回复。考生也可主动与报名的咨询电话联系,询问审核情况。在5月9日报名的考生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报名审核情况,如审核未通过,5月10日将不能改报,只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更多信息请查看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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