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事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工作的通知》(昭组电明〔2009〕36号)要求,现将威信县65个职位的80名考察对象名单及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名单(共80名,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的考察人员名单排序)
樊耀魁 潘 昆 李德梅 胡建华 韩冠金 杨应艳
郑明品 毕正妮 郭 威 赵祖红 周 睿 毛子稳
武孔雄 杨兴洪 张朝芳 向文星 康贵超 罗 敏
胡 敏 彭光勤 张书生 万又铭 杨 锋 何 珺
廖 鑫 幸享艳 熊阜伟 郑 杰 王立林 吴学超
熊旭云 肖计林 张 丽 马正楷 王帮琴 王 涛
熊腾琴 余发勇 孔晓燕 夏 苹 廖绍梅 廖正义
王应举 熊浩杰 熊 娟 王宗成 谢仕春 郑 玲
周 凡 洪 梅 田桂英 陈祥富 单艳丽 杨应彩
张 红 陈学礼 耿春艳 刘晓燕 陶 敏 周成强
周元均 胡 旭 胡 钊 陶 涛 肖泽辉 胡 燕
李升艳 罗 东 马崇燕 陶 芹 魏 薇 张纹滔
赵玉勇 郑 莘 陈玉明 李冬俊 潘杨中 李雪群
吴 坤 吴 萍
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
1、考察时间:2009年6月16日至7月10日。
2、有关要求:请各被考察对象于2009年6月2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未毕业的需出具毕业生分配部门开具的证明)、党员介绍信、校级以上表彰获奖证书和学校表彰的正式文件(如表彰决定)或学校证明等原件交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人才股进行资格复审(不愿参加考察的对象,须提交自愿放弃考察的书面申请)。
3、联系方式:电话:0870-6125798,地址: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人才股,联系人:张峰。
考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考察小组或县委组织部实事求是地反映被考察对象的情况。
附:威信县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聘用工作办法
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
威信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
威信县2009年大学生村官考察聘用工作办法
为认真做好我县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考察聘用工作,按照《云南省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云组通〔2008〕47号)、《云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工作的通知》(昭组电明〔2009〕3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察聘用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级干部整体素质为目标,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确保把思想素质好、文化水平高、热爱农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到农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任人为贤,德才兼备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群众公认,自觉自愿原则;
4、注重实际,好中选优原则。
三、考察办法和程序
(一)考察对象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的考察人员名单进行考察,我县共80人。
(二)考察内容
考察主要围绕考察对象的思想认识、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
(三)考察方法
考察主要采取资格复审、查阅档案、查看学校鉴定、与本人面谈、函调了解等方式进行。
(四)考察程序
1、发布考察预告。(1)时间:2009年6月16日。(2)方式:通过威信党建网发出考察预告。(3)注意事项:①考察时间从6月16日至7月10日,考察对象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若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人事部门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②若考生不愿参加考察,请向县委组织部提交自愿放弃考察的书面申请。
2、资格复审。(1)时间: 2009年6月16日至6月25日。(2)地点: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人才股(负责人:张峰;联系电话:0870—6125798)。(3)复审内容:依据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户口册、获奖证书等原件。(4)考生应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③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考生,需提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材料。④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的考生,提供获奖证书、表彰决定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认定根据授予表彰学校是否独立办学的学校进行判定,即受独立学院表彰的,为校级表彰;受大学内二级学院表彰的,属院系级表彰,不得享受加分政策。⑤本人简历(含思想、学习、工作的自我总结)。⑥县级或应届毕业院校计划生育证明。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违法的证明。⑧其它与考生有关的证明材料。(5)有关事项:①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不得参加组织考察,且终身不得参加全国范围 和选聘到村任职考试。②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③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取消考察资格。④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与本人面谈考察。2009年6月26日至7月10日,由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与考察对象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时间由考察组通知本人)。
4、函调了解。2009年6月26日至7月10日,考察组根据需要,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5、确定拟聘用人选。2009年7月11日至7月15日,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撰写出各位考察对象的考察材料,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以下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1)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先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笔试成绩排名在前的自动放弃被选聘资格,则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2)如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在同名次中按下列条件顺序优先选择: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的考生。③少数民族。④自愿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⑤已参加教育、财政、人事、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且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⑥本科学历。(3)如通过以上条件仍无法确定拟聘用人选时,通过加试、面谈等考察方法确定拟聘用人员。(4)如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空缺人选从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5)如选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职位从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确保拟聘职位计划数的足额完成。
6、形成综合考察报告。2009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形成综合考察报告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审核。
(四)工作监督
为了体现考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此次考察工作进行监督。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