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统计局《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0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如下:
上午 | 09∶00~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 ||
09∶00~12∶00 |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高级) | |
下午 | 14∶00~16∶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
统计中、初级资格考试在连云港市设立考点,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组织分工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统计局人教处委托省统计教育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统计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者非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四、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2科,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科,中、初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设《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科,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报名方法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支付。具体事宜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4月22日—5月6日
报名网址:点击本网站首页右侧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5月6-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资格初审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317房间)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85812148
考务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1)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证明格式:×××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
(2)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老考生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3、往年参考的准考证。(老考生如无法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则按新报名人员材料提交。)
(三)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时间:4月22日—5月8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考生于2013年10月8—12日登陆连云港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考生如需开具发票,请于2013年10月14—18日持本人身份证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五)成绩查询:
12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jsrsks.com.cn)及连云港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ygkszx.com)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一)2013年度统计初、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二)教材征订工作由江苏省统计教育中心负责。报考者到市人社局送交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可一并办理教材征订事宜。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2003〕41号)和《江苏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09〕26号)的规定,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